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考法理学:法的作用【表】
发布日期:2012-12-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法具有规范性的特点,它明确规定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它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2、评价作用

法对人们行为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的行为规则,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违法作用。

3、预测作用

由于法律规范的存在,人们就有可能预见到国家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会抱什么态度,也就是说人们事前可以预计到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

4、强制作用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这是法律规范专有的属性。正是由于法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才表现出强制作用。

5、教育作用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在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下,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制宣传、制裁违法。惩罚犯罪等环节进行的。

二、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是指法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为实现阶级统治的社会目的而发挥的作用。从总体方面讲,法的社会作用是:法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