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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计发(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前退休,其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按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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