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继承纠纷中,如何处理公司赠股(干股)?
发布日期:2012-11-30    作者:110网律师
继承纠纷中,如何处理公司赠股(干股)?
    解答:现实生活中,赠股也称干股,通常表现为为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有限公司赠送股权份额给公司特定人员的情形。公司赠股的对象一般是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特定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其赠送的目的是让上述人员能够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从而能长期留住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工。公司赠股的特征有三:一是从赠股来源而言,公司给予特定人员一定比例的赠股,并非是通过增发薪股,调高注册资本的方式进行,即赠股并未在公司注册资本的范围内。二是从赠股有无对价而言,赠股的对象一般是公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员工,其自身经济实力的局限性决定了其不可能以市场价购买该赠股。即便其有能力购买赠股,也会使赠股因支付对价而失去其本身的奖励意义。三是赠股的权利范围有所限制。赠股的权利因其设立目的而受局限。赠股一般只享有分红权,而不享有普通股权持有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行使表决权等公益性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认为,审理有关赠股继承的案件,当出现公司赠股时约定了受赠人只参与分红,不因此而持有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或因此而增加持股比例等附加条件等情形时,该赠股实为股东之间对分红方式的特别约定,本质上就是公司收益分红权。故对该赠股的继承,不按一般股权继承方式处理,而只需依法将该收益分红权在继承人之间分割即可。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