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派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包括证明留学人员与担保方的关系);
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件;
4、公派留学人员及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件;
5、协议书草本;
6、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申办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向选派单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
2、派遣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代理人应有代理权及明确的代理权限。
3、担保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与被担保人有亲属关系或三年以上共事或交往的同事或朋友关系,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有充分承担担保的经济基础。
4、协议内容和形式应真实、合法,符合国家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政策规定;
协议条款须完备,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派遣单位、公派出国人员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留学的时间、所去国家、地点、学习内容、目标;
(3)各项费用的负担;
(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5)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和责任;
(6)协议修改、变更的规定;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