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哪些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发布日期:2012-11-29 作者:
连会有律师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相关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篇> 哪些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包括哪些费用?
»
哪些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
售出的产品具有哪些情形,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伙;给购买产的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
»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负责人就《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对公民人身损害应赔偿哪些损失?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赔偿劳动者哪些损失
»
未参加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赔偿交强险范围内的损失
»
订立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哪些情况应赔偿
»
交强险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赔偿项目是什么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