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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发布日期:2012-11-26    作者:连会有律师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误工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第 1 页 (三)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均应交保险公司。

(四)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去领赔款。

撞人索赔所需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诊断证明》:医院提供并盖章。

3、《医药费发票》:医院提供并盖章。

4、《误工证明》:受伤者所在单位提供并盖章。写明其误工时间及月工资。

5、《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双方应付责任。

6、《赔偿执行凭证》: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赔款已付给受伤者。

7、《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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