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应提交的材料(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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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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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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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 |
1、主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2、《举办商品展销会登记申请书》,内容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参展商品类别,举办单位银行帐号,举办单位会务组负责人员名单,商品展销会筹备办公室地址、联系电话等; 3、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 4、商品展销会实施方案; 5、举办单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联办单位协议; 7、与展销会规模相适应的信誉保证金(由场地出租方出具证明); 8、与展销会相对应的批文、证明材料; 9、外地来宁办展,需提交当地工商局出具的《外出办展核转证明》; 10、在开展前报送《商品展销会参展经营者备案表》,内容包括:参展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参展商品类别、注册地电话等。 办公地址:市工商局南楼511室 办公电话:8464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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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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