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经济法辅导:银行业法
发布日期:2012-11-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司法考试商业银行法高频考点
1.贷款及其它业务的规定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限制以及关系人的范围;借款人到期不归还贷款的处理;商业银行不得从事的业务;同业拆借的规定。
2.商业银行的接管、终止与清算
接管的条件、主体、期限;接管终止的情形;清算的条件与程序。
(二)司法考试银行业管理法高频考点
3.监督管理措施
强制信息披露;强制整改制度;接管、重组与撤销。
(三)司法考试财税法高频考点
4.增值税法
增值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增值税的税收减免。法律 教育 网
5.消费税法
消费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6.营业税法
营业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营业税的税收减免。
7.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包括免税、免征、减征、加计扣除等。
8.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减免,包括免纳、减征。
9.税收征收管理法
补缴与追征税款的期限;税务扣押的适用和程序;税收保全的适用与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税收优先的含义;纳税担保。
(四)司法考试审计法高频考点
结合2010年2月2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理解。
10.审计监督的范围
财政收支的范围;财务收支的含义。
11.审计机关和人员
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审计人员应回避的情形;在任职期间可以撤换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特殊情形。
12.被审计单位的救济途径
复议与诉讼的选择;提起行政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