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手机质量有问题 厂家应否赔偿
发布日期:2012-11-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日杨女士来咨询说:她的朋友李先生于近日购买了一部手机,随后又将手机转卖给了自己。后来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手机发生短路冒火花的现象,经鉴定是由于手机的质量问题导致的。于是就向厂家要求赔偿。但是索赔时厂家说与杨女士构成买卖合同关系的是李先生为由,拒绝了杨女士的索赔请求。杨女士想了解自己是否能直接向厂家主张赔偿。
法官解答:就杨女士所说的事实分析,她是可以直接向厂家主张赔偿的。因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及《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中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手机厂家作为生产者,对于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品质担保的义务。该种义务不仅适用于第一个与其建立买卖关系的购买者,同样适用于二次购买者和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