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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转让的限制性法律规定
发布日期:2012-11-11 作者:
徐涛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房地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徐涛律师
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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