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 |
土地用途 |
直接用于建设 |
如何用于建设 | |
国有土地 |
农用地 |
否 |
履行农转用手续(至少需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下同) | |
建设用地 |
是 |
直接出让、租赁等 | ||
未利用地 |
否 |
履行农转用手续 | ||
集体土地 |
农用地 |
否 |
乡镇企业 |
履行农转用手续 |
其他企业 |
履行农转用、土地征收手续(至少需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下同) | |||
建设用地 |
否 |
乡镇企业 |
直接使用 | |
其他企业 |
履行土地征收手续 | |||
未利用地 |
否 |
乡镇企业 |
履行农转用手续 | |
其他企业 |
履行农转用、土地征收手续 |
供地方式 |
法律程序 |
是否有偿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使用人 |
出让 |
协议或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 |
有偿 |
出让土地使用权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
租赁(一级市场) |
协议或招拍挂 |
有偿 |
承租土地使用权 |
1) 法人 2) 自然人 3) 其他组织 |
划拨 |
行政 |
无偿 |
划拨土地使用权 |
仅限单位 按照行业、产业划分,与主体所有制无关,即不分国有、民营或外资企业 |
作价出资(入股) |
协议 |
有偿 |
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 |
仅限国有企业 |
授权经营 |
协议 |
有偿 |
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 |
仅限国有企业 |
出让方式 |
适用范围 |
协议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供地中的协议出让,即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划拨租赁土地补办出让中的协议出让,即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划拨土地转让中的协议出让,即原划拨土地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并补缴出让金,转让方式一般可以选择协议出让方式; 出让土地续期中的协议出让,即对于已经出让的地块,若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或需要提前延长使用期限,一般可以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办理续期事宜; 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中的协议出让,即对于已经出让的地块,若需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一般以协议方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必要时需要补缴或可退还一定金额的出让金。 |
招拍挂 |
1. 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经营性用地;2. 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 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 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6. 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7. 对不能确定是否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具体宗地,可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