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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会见的重要性
发布日期:2012-11-11    作者:刘凤银律师
       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得知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及时委托律师办理侦查阶段会见,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需求。会见的必要性在于:会见可以直接给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嫌疑人一旦被拘留,心里上极度紧张,不知所措,很有可能在侦查人员询问下作出违反事实对自己不利的供述,此时律师可以给嫌疑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让嫌疑人心里有底。审判前,家属是见不到嫌疑人的。
       犯罪嫌疑人家属应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缴纳律师费用,开具发票后,律师事务所出具介绍信,公函等会见手续。律师前往刑队、派出所、审理队办理会见手续。因办案警官有可能不在办公室,会见时间有可能会拖延。闵行看守所在闵行区浦江镇三鲁路600弄199号。会见时间是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周五应提前到3点半。家属可送部分衣服和钱款。
       办理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应在被拘留之日37天内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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