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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享受医保待遇时间(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月起可凭《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IC卡)使用个人帐户就医、购药;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的次月起,可享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各项待遇(包括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精神病以及大病医疗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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