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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及策略操作指引
发布日期:2012-11-03    作者:蒋艳超律师
一、建立健全保密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是保护商业秘密的第一道防线。企业可以参照国家保密部门已经颁布的一系列保守国家秘密的制度,结合商业秘密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可能的泄密途径,制定出包括公文管理、接待联络、宣传报道、废旧载体管理、
  一、建立健全保密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是保护商业秘密的第一道防线。企业可以参照国家保密部门已经颁布的一系列保守国家秘密的制度,结合商业秘密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可能的泄密途径,制定出包括公文管理、接待联络、宣传报道、废旧载体管理、人才流动、技术交流、论文发表、申请专利、通信、办公自动化等在内的一整套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与此同时,要将商业秘密的管理纳入企业内部的考核体系,保证各项保密制度在全体员工中得到认真的执行。此外,还需要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1、加强门卫管理:对来访者、验明身份,问清来访事由,不让无关人员特别是竞争对手随便进入公司。建立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信息。
  2、加强保密区域管理:划定重点保密区域,如技术部、产品开发部、资料室等涉密区域,并建立内部监控设施、防盗系统,不让无关人员随便进出保密区域。
  3、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严控储存资料、电脑盘片等信息储存载体的借用、复制;对公司内部的电脑设立分级操作口令,避免将涉密电脑接入互联网,防止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而泄密。

  二、签定保密协议:
  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对商业秘密的规定较为原则和笼统,所以,若当事双方就某一信息是不是商业秘密,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时,谁要在诉讼中取胜就要看其举证能否证明自己的主张,并为法院接受。但是,如果权利人和侵权人在事前签有保密协议,明确商业秘密的名称、范围及其他条款,并且这些条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抵触,权利人仅凭保密协议就能证明特定的信息是自己的商业秘密,从而使得自己在诉讼中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因此,保密协议的签定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的最重要环节。在具体实施时,除了考虑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市场计划和营销人员、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外,不能忽略工作交往中不得不向其提供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合作伙伴、谈判对手、重要客户、服务提供单位等,该签保密协议的一定要签,以防侵权后举证不能的风险。

与知悉商业秘密的内部员工签定保密协议:与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签定保密协议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与员工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二是与员工签定单独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书》。无论哪种方式,首先都需要明确保护商业秘密的范围,其次要规定员工在在职和离职后均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最后要明确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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