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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银行业改革实施退市机制的原因
发布日期:2012-10-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第一,建立银行退市机制首先是我国银行业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可以说,不解决银行“只生不死”的问题,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就是不彻底的。第二,建立退市机制可以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整体运行效率,有利于增强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第三,建立退市机制也有利于保证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那些资产质量差、资本严重不足、效率很低的银行的存在,是我国银行业稳定运行的一大隐患,消除这些隐患的最好办法是让这些银行退出市场。
  我国银行机构目前面临的外界环境与以往大不相同。仅从金融环境的变化看:外资银行的大规模进入,中资银行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等,导致今后几年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金融市场各类价格的波动对于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日益加大,银行机构面临的风险因素大大加强,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我国银行机构的退市机制。其重要目的之一是将银行机构的退市问题放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从而防止或者减少导致的各种银行业风险,甚至是整个国家的金融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和其他任何企业一样,都有一个市场进入和退出问题。这是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自然进化的过程。没有一个规范的法定退出机制和程序,导致我国银行业不能够自然地优胜劣汰,一些具有严重问题的银行仍然被政府尽力拯救,实在无力拯救的个别银行也需要政府为它接盘埋单。这不仅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更影响银行业提高整体素质和加速发展。
  此外,在银行业中建立退市机制,也有利于促进存款人、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减少银行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增强市场对金融机构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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