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刑事律师/律师会见手续
当你身边的亲属或朋友被公安机关带走后(拘留、逮捕、采取强制措施),此刻你心中肯定是焦急万分。急忙跑到派出所,请求办案民警让自己和他们见上一面,了解实际情况。办案民警一般都会拒绝你,并告诉你,如果你想了解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你可以委托律师来会见。本文就法律赋予给律师的会见权作个简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一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 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其中,1-3是律师向办案机关所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所出具的材料,此外律师在向侦查机关出具1-3之后,侦查机关会出具一份“关于会见的公函”,此函律师应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门提交。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还应向看守部门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注: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四十八小时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律师会见。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律师会见。
第二十四条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填写《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申请后五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会见的,应向律师开具《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向律师出具《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 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5. 律师事务所函;
其中,1-3、5是律师向检察机关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提交的材料,此外律师在向检察机关出具1-3、5之后,检察机关会出具一份“关于会见的公函”,此函律师应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门提交。
另:检察机关办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续时,经律师请求,应向律师提供《起诉意见书》复印件及相关的法律手续和案件材料。
第三阶段: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 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函》;
4. 检察机关移送的《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书;
5.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其中,1-3是律师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材料,1、4、5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