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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社会与个人生存的碰撞——医疗纠纷律师执业随想
发布日期:2012-10-21    作者:110网律师
     作为一名医疗纠纷律师,是帮医院,还是帮患者?我选择了帮患者。我高尚吗?不高尚,因为我不是无偿的。收费可耻吗?不可耻,因为,一方面,我是真心地、全心地为患者及家属服务,尽我全力为患者争取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也要生活,我也要养家,每当回老家看到60多岁的父母在田里辛苦地劳作,我也很心酸、很痛苦。所以,我以我的知识、能力付出了劳动,收到合理报酬是不为过的。
    目前,中日两国之间由于钓鱼岛问题正闹的不可开交,显然,我也是爱国人士,我绝对支持中国。但撇开政治问题、国民感情不说,我认为日本的企业家精神很值得 学习,尤其是像松下、稻盛两位,还有一位就是美国的福特。松下的“为顾客提供最低廉、最高品质的产品”“为提高社会生活和人们的幸福做贡献”的经营理念, 稻盛的“敬天爱民,自利利他”思想,福特的T型车流水线,都是基于一个很高的起点,就是翟鸿燊老师说的“大智慧、大格局”吧,只有把格局放大,眼界放大,抱着为他人、为社会谋福利的想法、追求,才能把事业经营长久,做宏大,实现基业长青。
    经营人生与经营企业一样,要想有意义,就不能单纯地为了自己而活,不能一切都为了自己利益而考虑。而是要在有能力、有条件的情况下,为他人、为社会尽一份自己的力,回报一下他人,回报一下社会。
    我只是大上海里面的一个小律师,名不见经传,也不能为他人、为社会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但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我还是抱着尽量为患者考虑、为患者着想的态度,去为患者及家属做些力所能及的分内小事。
经常有患者让我代理一些本可以不用律师的案子,这时,我就会先让他们自己与医院协商,实在协商不通,必须经由法律途径解决时再联系我。因为这些纠纷还有协 商的余地,还没有发展到必须聘请律师的地步,如果患者自己和医院协商解决了,就省了他们一笔律师费,为患者家庭减轻一点负担,可以让患者把钱用到更需要的 地方。
前几天,有一位患者家属,在所里和我交流一番后,非要当场交钱,让我代理她的案子。我告诉她先不要着急,并把代理协议给了她一份,让她拿回家好好看看,和 家里商量商量之后,如果确实需要的话,再到所里找我。第二天,该家属打来电话,说再考虑考虑,我说没有任何问题。患者或家属急于解决问题的心情是可以理解 的,但在办理律师代理时需要冷静,要给患者充分考虑的时间,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家属心情急切的情形下,说郑律师你帮我们代理这个案子吧,我就立马接下 了,这是趁火打劫,是对患者及家属的不负责任。
能为他人、为社会做一点自己的贡献一直是我的梦想,尤其是以律师的身份,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无偿尽一份微薄之力,更是梦想中的梦想。虽然目前实现不了,但是不远的将来,我相信,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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