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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职业病的组织鉴定(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职业病诊断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规定》
数量及方式 一、办事服务事项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有10类115种,均列入职业病诊断鉴定范围:
(一)、尘肺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工业性氟病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农药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九)、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工人肺癌 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十)、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 2、职业性哮喘 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4、棉尘病 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二、办事服务事项方式: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设在市职业病防治院)申请首次鉴定。
 
条  件 1、已经由本行政区内获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
2、申请人必须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卫生局申请鉴定;
3、其他条件与职业病诊断相同。
申请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职业史、既往史;
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7、用人单位证明该劳动者为该单位员工的资料;
8、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
申请表格 1、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须知;2、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表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决定机关 深圳市卫生局
程  序 (一)诊断鉴定申请与受理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设在市职业病防治院)申请首次鉴定。
当事人也可直接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最终鉴定,但应书面声明自愿放弃首次鉴定的权利。
2、当事人申请鉴定时,应如实填写《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并按《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须知》要求提供材料。
3、鉴定办公室应告知申请人申请鉴定相关事宜,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核。对材料齐全的,通知用人单位缴交职业病诊断鉴定费。当事人双方凭缴费收讫单据,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受理通知书》。
4、材料不全的,发给《补充材料通知》,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整。
5、申请人在30日内不能提交必要的材料,又没有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鉴定办公室可以不予受理其职业病鉴定申请,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不予受理通知书》。
6、鉴定办公室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二)鉴定委员会的产生
1、当事人双方在鉴定办公室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和2名候补专家。
当事人也可委托鉴定办公室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但当事人必须签具《抽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委托书》。
2、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应在鉴定办公室主持下,组成鉴定委员会,并推举产生主任委员1名。
3、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运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
根据需要,鉴定委员会可通过鉴定办公室组织、安排,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被鉴定人进行医学检查,或对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亦可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调阅有关诊断资料,向用人单位索取与鉴定有关的资料。
(三)组织专家进行讨论
(四)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鉴定委员会对当事人做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后,应及时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时  限 1、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核; 2、鉴定办公室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3、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在签发之日起20日内由鉴定办公室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送达证明书上签名确认。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
收  费 6800元/例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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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须知
2.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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