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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和判决?
发布日期:2012-09-18    作者:孙新律师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和判决? 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这里的法律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项: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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