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提醒:伤残鉴定注意要点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李律师提醒: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做好受害者伤残鉴定十分重要,因为这对伤者的赔偿起着致关重要的作用,赔偿依据主要根据一个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另一个主要就是伤残鉴定,这个构不构成伤残对赔偿的最终数额有相当大的区别:
伤残鉴定主要分为以下二种:
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
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
2、鉴定收费标准:
精神鉴定上海这边费用一般是2500元,肢体鉴定一般是1800,三期鉴定一般是800元。
3、鉴定时间:
肢体鉴定一般是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
4、鉴定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但2012年具体办理伤残鉴定程序上发生了一些变化,2011年是受害方从交警队拿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后可以自己去或者委托律师去相关的八家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2012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则是在交警队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的时候就要从委托书上面的六家机构先确定好哪一家,也就是说,让当事人当场作出选择,且机构有所减少。如果不愿意采用这种方式,还可以先就2012年上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案件起诉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经过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鉴定,对方或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认可,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方面准不准许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自己委托所作的伤残鉴定被推翻,则之前的鉴定费对方不承担,要受害方本人承担该交通事故第一次的无效伤残鉴定委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