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重点解析:妨碍公务罪
发布日期:2012-09-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处罚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为对象:
不包括妨碍军人执行职务;→妨害军人执行职务罪。
行为内容:
阻碍合法的执行职务行为。
主观方面:
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阻碍。
数罪并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走私罪。
按一罪从重: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注意】
转化问题、不作为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