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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12-08-27    作者:110网律师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
)考勤记录;
(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由于工伤认定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具有劳动关系,对照以上第二条规定,看自己能否提供相关证据,如果提供不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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