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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第三者的确定 东莞道滘律师 东莞道滘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2-08-16    作者:110网律师
交通事故第三者的确定 东莞道滘律师  东莞道滘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被保险人和保险车辆上人员以外,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第三人。保险车辆上的乘客不属于本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其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可由本车车上乘客责任险和对方机动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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