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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刀砍断二十年夫妻情份
发布日期:2012-08-16    作者:110网律师
家住北京市房山区的刘女士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做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将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前夫林先生告到了房山区人民法院,而林先生因为涉嫌故意杀人,也要接受法律的严惩。     四十多岁的刘女士与林先生是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好,最终分手。由于二人都没有各自的居所,只有一套共同购买的两居室楼房,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他们仍然住在这套两居室内,每人各住一间卧室。刘女士心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常事儿,于是将林先生起诉到房山法院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而林先生在接到法院传票后,认为刘女士要把自己赶走,又联想起二十多年的夫妻恩怨,越想越气,借着酒劲儿,抄起菜刀挥向正在熟睡的前妻。他一口气对着刘女士连砍二十多刀,随后逃离现场。刘女士给自己的母亲和妹妹打电话才救回一命,但是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属于重伤。
    案发两天后,林先生给自己的儿子打电话,告诉他自己杀死了前妻,让他回家为前妻办理后事。当儿子告诉他刘女士只是受了外伤后,他同意与儿子见面。当林先生如约而至时,被早已守候的民警抓获。
    后经法院判决,林先生因故意杀人获刑十年,并赔偿被害人林女士各项损失十五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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