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
证监会公告〔2012〕18号
现公布《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
中国证监会
2012年8月3日
附件一:《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doc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按照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工作安排,我会对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章5件,现将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第十一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
附件:
第十一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1 关于做好特别处理上市公司恢复正常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1999〕19号 证监会 1999年3月9日
2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 证监发〔2001〕147号 证监会 2001年11月30日
3 关于授权证券交易所对面临退市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进行调查处理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2〕11号 证监会 2002年5月23日
4 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 证监公司字〔2003〕6号 证监会 2003年3月18日
5 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4〕6号 证监会 200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