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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伐林木,以盗窃罪逮捕,被关在成都看守所,能办取保候审吗?
发布日期:2012-08-09    作者:邱戈龙律师
问题: 我有一个朋友, 是偷伐林木, 但是是以偷盗罪逮捕的, 现在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1个半月以前就被刑事拘留了, 我们当时想去办理取保候审, 但是当地派出所说的不行, 没多九就下逮捕令了, 我知道下了逮捕令就不能取保候审了, 我的意思是,我朋友是初犯, 一起逮捕的有三个人,而我朋友不是主犯, 很有可能是被诱导犯罪的, 但是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上庭, 象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热线咨询:4000-92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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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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