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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口岸签注 (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地址: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处,浦东国际机场、虹桥机场内
办理时间: 24小时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申办对象资格: 直接抵达上海空港口岸入境且事先未办妥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签注的台湾居民。直接抵达上海空港口岸入境,已持有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但未办妥签注的台湾居民 。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或按规定须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入境的人员,口岸签证机关不予办理。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

  1、交验有效的台湾身份证、台湾出入境证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填写《台湾居民口岸办证(签注)申请表》;
  3、提交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半身相片2张。
  注: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对事先未办妥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签注的台湾居民签发一次入出境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对已持有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但未办妥签注的台湾居民签发一次入出境有效签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0元/证;签注100元/件。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计价格(2001)1835号。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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