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上海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 |
办理地址: | 大木桥路123号 |
办理时间: | 周二至周五 |
办理时限: | 引进单位应在军队干部确定转业后两个月内提出申请。当年度办理。 |
申办对象资格: | 军队特有、地方急需的紧缺人才及专业学科带头人人。 |
申办手续: | 1、引进单位对申办对象考核审查,并提出结果和意见;2、引进单位提出申请;3、引进单位填报《军转人才申请报告表》,并附《军队转业审批报告表》和科研成果、奖励情况。 |
办理程序: | 引进单位申请、审验、报批、告知引进单位,并向外省市商调档案材料、向部队发出报到通知。 |
办理依据: | 中发[2001]3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