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
发布日期:2012-08-03 作者:
110网律师
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怎么办?
»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
»
东莞如何请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采取的留置措施提起的诉讼法院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财产保全和执行等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款合同当事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达成新的《财产抵押还款协议》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是否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请示的答复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