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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及基础费率表
发布日期:2012-07-27    作者:柴建民律师

2008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及基础费率表

被保险车辆责任情况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被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有责任 110000元 10000元 2000元
被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11000元 1000元 100元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元)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950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1130
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 1220
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270
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950
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1070
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1140
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320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 1800
营业出租租赁6-10座 2360
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 2400
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 2560
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 3530
营业公路客运6-10座 2350
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 2620
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 3420
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 4690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1200
非营业货车2-5吨 1470
非营业货车5-10吨 1650
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2220
营业货车2吨以下 1850
营业货车2-5吨 3070
营业货车5-10吨 3450
营业货车10吨以上 4480
特种车一 3710
特种车二 2430
特种车三 1080
特种车四 3980
摩托车50CC及以下 80
摩托车50CC-250CC(含) 120
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 400



附:交强险责任限额及基础费率表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死亡伤残 医疗费用 财产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有责任 50000元 8000元 2000元
被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10000元 1600元 400元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基础费率表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元)
一、家庭自用车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1050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二、非营业客车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1190
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 1300
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580
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950
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1070
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1140
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320
三、营业客车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 1800
营业出租租赁6-10座 2360
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 2580
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 3730
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 3880
营业城市公交6-10座 2250
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 2520
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 3270
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 4250
营业公路客运6-10座 2350
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 2620
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 3420
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 4690
四、非营业货车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1200
非营业货车2-5吨 1630
非营业货车5-10吨 1750
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2220
五、营业货车
营业货车2吨以下 1850
营业货车2-5吨 3070
营业货车5-10吨 3450
营业货车10吨以上 4480
六、特种车
特种车一 6040
特种车二 2430
特种车三 1320
特种车四 5660
七、摩托车
摩托车50CC及以下 120
摩托车50CC-250CC(含) 180
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 400
八、拖拉机
农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农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
运输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

1、座位和吨位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
 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业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4、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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