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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律师见证案例
发布日期:2012-07-18    作者:王林律师

律师见证书

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某、张某某的委托对二人所立的遗嘱进行见证。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有:
1、李某某、张某某所订立的遗嘱;
2、双方婚内财产房屋(XX市XX路第一干休所76号10-2-301)的房产证(现门牌号变更为XX区XX大街军队离退休第一干休所313号);
3、张某某某广华的身份证;
5、张某某、李某某的户口本。
兹证实:委托人在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王林、杨xx律师面前订立遗嘱。该遗嘱系委托人自愿书写,是他们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有效。
委托人: 见证人: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
律师:
单位盖章: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
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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