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法定条件?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分析说明
结婚的法定条件为: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一方对另一方的强迫或任何第三人的干涉;
(2)均达到法定年龄;
(3)均为无配偶,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4)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的禁止条件为第七条: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