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