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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
发布日期:2012-06-30    作者:陈国平律师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上述人员申请取保候审的,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有权决定的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保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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