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死刑复核工作刑一庭至刑五庭案件和区域分工 刑事审判第一庭:东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 刑事审判第二庭:刑法第三章经济犯罪、第八章职务犯罪、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刑事审判第三庭:华北地区、湖南、湖北、河南; 刑事审判第四庭:西北地区、山东、安徽、浙江、福建; 刑事审判第五庭:西南地区、上海、江苏、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