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如何巧妙争取厂房拆迁补偿
在每个城市的城乡结合地区,都存在着大量的私营企业和加工厂房,这些企业的老板大多从外地来到城市打拼的,经过一些年的奋斗,有些企业已经初具规模。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这些企业主不断因为征地拆迁而在此迁移。在迁移过程中,有些企业因为拆迁而爆发,更多的企业因为拆迁而一蹶不振。可以说,拆迁队企业来说是一次生死考验的关头!
如何在拆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足额的补偿款,以便继续经营,是所有承租厂房的私营企业主在面临拆迁时最苦恼的问题。通过下面这个案例,试图为这些继续帮助的人们提供一些指引。如有具体问题,请来电咨询。
【案情介绍】
苗先生是外地来京创业人员,2003年在大兴区旧宫镇经营一家家具厂(个体工商户)。其厂房大约占地1000平米,车间和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约600平米,是从一位姓刘的村民处租赁而来的,当时只有大约400平米的办公用房,车间是苗先生自建的。每年租金为30万元。在经营的过程中,苗先生进行了装修,并安装了暖气和锅炉房,车间安装有烤漆间。
2009年4月,该地区因市政建设,苗先生的工厂纳入到拆迁范围。房东刘先生向苗先生提出解除租约,限期1个月内搬迁,免除后期租金。苗先生不同意,主张要求补偿搬迁损失和自建房屋的补偿。房东说这与其没有关系,让其直接找拆迁办解决。苗先生找到拆迁办,工作人员告诉他,该房屋的补偿问题已经与房东刘先生达成补偿协议,并说拆迁补偿不针对承租人。自此,苗先生在房东与拆迁办之间经多次交涉没有结果。绪聘请律师代为维权。
【维权经过】
吴德志律师接受苗先生的委托后,通过非诉讼的发函谈判,同时配合诉讼方式巧妙地为承租人苗先生取得了相应补偿款180万元。
维权第一计:吴律师先向拆迁方送达《律师函》一份,阐明作为承租人苗先生的立场以及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要求拆迁办停止向房东支付补偿款,并主持协调。
《律师函》发出之后,房东原本顺利能够拿到的全部补偿款被临时冻结,无法支取。达到了保全的效果。
维权第二计:证据保全。让承租人苗先生对厂房内的全部设备、装修情况、自建房进行了公证保全,以备拆迁办随时可能的强拆。同时在不同角落加装监控摄像头,掌握不明身份的人偷拆的证据。并安全转移重要文件和材料,以及贵重设备。
维权第三计:向法院起诉房东,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以此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为由,要求返还房屋租金和装修费、设备费以及自建房费用总计220万元。此诉讼的目的是向房东表明此房屋面临法院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可能,而法律规定违章建筑不给于补偿,其可能取得的补偿款将化为泡沫,形成玉石俱焚的事态。同时房东可能因为合同无效而赔偿我方各项经济损失220万元的后果。
【维权结果】
三计之后,在等待大约20天之后,终于接到了拆迁办的电话,说房东愿意和我们一起谈谈。经过三轮谈判,最终确定了180万元的拆迁损失补偿。
从一分钱不补,到得到180万元的补偿,对承租人苗先生而言可谓大获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