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与交强险的
法律概念和区别(一)
编者 杨振夏 河南青剑律师事务所 律师
编者按:
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及日常生活中,经常有朋友询问车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以及商业险的不计免赔是怎么一回事。现本律师简要简单一下,仅供朋友们参考,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与不计免赔的概念。
1、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指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 所谓的第三者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造成车辆之外的人员即第三人也称受害人所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这里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意外事故,相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
简单的说:
第三者责任险,是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本车辆及乘座人员以外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是相对于交强险而言,前者为商业险,后者为强制险
一般第三者责任险都保险合同都约定有事故责任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比例,简称免赔率。不计免赔率特别约定,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营运损失和养路费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参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若不赔偿付的,应由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损失。
2、不计免赔险:正式名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于这个附加险保障全面,而费率却相对便宜,所以一经推出就很受车主欢迎。
车辆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基础上方可投保。当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任一险别的保险责任终止时,其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特约了本条款的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其所投保附加险种的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简单的说:
因为在车险中的车辆损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有一个事故责任免赔率,就是在赔偿时会根据你的事故划分责任按比例扣掉一定的赔偿金。如果投保了不计免赔,就表示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不扣除事故责任免赔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