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特种车辆保险批单
发布日期:2012-06-10    作者:郭建立律师
特种车辆保险批单
01 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保险特种车辆的下列损失:

  1、作业中车体失去重心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自身损失;

  2、吊升、举升的物体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自身损失。

  本保险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附加保险费:按照特种车车辆损失险标准保险费的10%计收。

  02 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保险特种车辆上固定的设备、仪器因超负荷、超电压或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的自身损失。

  本保险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附加保险费:按照特种车车辆损失险标准保险费的10%计收。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