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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62.65元
发布日期:2012-05-30 作者:
朱明胜律师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公布了2012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62.65元。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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