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刑事诉讼流程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二、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
对人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专门调查工作中可以采取的强制方法:强制搜查、强制检查、强制扣押等。
三、刑事诉讼中的日期
拘留最长37日,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2个半月(含一次法院的退回补充侦查1个月)。
审判2个半月内,被害人提请检察院的抗诉5日内,被告人对判决的上诉为10日内,对裁定的上诉5日内。
四、在侦查阶段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的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在侦查阶段出现下列情况的,应撤销案件: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
提供法律咨询;
代理申诉和控告;
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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