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弟报仇聚众斗殴不幸丧命 杀人者获刑12年
为弟弟讨说法无果后,主动提出要摆场子斗殴,结果却不幸丢了自己的性命。近日,江西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高冬富犯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十二年。
经审理查明,1993年6月14日中午,被害人李良庆在三溪桥镇黄荆村邱树平小吃店找到刘新义、杨福生责问二人为何打其弟弟,双方说僵后,李良庆提出要和刘新义等人摆场子斗殴。刘新义、杨福生伙同吴建虹、高冬富、陈林竹当即就准备好凶器,被告人高冬富与刘新义、杨福生三人手持梭标,其余二人手持鱼叉,五人一起追赶被害人李良庆来到村民蔡官礼家门口,五人手持凶器围住站在蔡官礼家厨房门口的李良庆,李良庆拿出香烟求饶被拒绝,五人用凶器刺杀李良庆的腿部,李被刺后退到厨房内并关上门,五人用凶器撬开厨房门冲进去对李良庆进行刺杀,致李胸部被梭标刺中,李良庆跑出厨房约三十米倒地身亡。经法医鉴定:死者李良庆因双刃刺器刺伤胸部深入胸腔造成失血性休克,心力急性衰竭而死亡。
另查明,2012年1月5日,被告人高冬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归案后赔偿了被害人李良庆家属4.8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冬富伙同他人手持凶器追杀李良庆,致李良庆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高冬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高冬富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