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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处理劳动仲裁争议?
发布日期:2012-05-23    作者:张勇律师
        
1、 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来电,被告知取仲裁申请书;
  2、 准备如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3、携上述资料,到劳动仲裁委签收如下资料:
  (1)《应诉通知书》、
  (2)《缴纳仲裁费通知书》
  (3)《举证及确定仲裁请求的通知书》
  (4)《开庭通知书》(也可能下次才能领取到)
  (5)员工的《仲裁申诉书》等(规定还应领取一份员工提交的证据材料,但仲裁委一般都不照此操作);
  4、咨询、聘请律师;
  5、律师、公司共同分析案情,准备相应证据材料;
  6、在举证届满前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委不严格按照举证期限进行,当庭甚至庭后提交证据的情况,仲裁委一般也都认可)
  7、参加庭审;
  8、仲裁结果。
  (1)仲裁委会一般会组织调解,当庭或庭后。调解成功,签收《仲裁调解书》。按调解书内容,自行承担仲裁费的,办理仲裁费退费手续。
  (2)调解无果,待劳动仲裁委通知,签收《仲裁裁决书》
  9、执行或起诉
  (1)按照《仲裁调解书》或生效的《仲裁裁决书》给予员工相应款项或证明;
  (2)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在签收15日内起诉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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