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考刑法: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
发布日期:2012-05-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规定

  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包括国家机关中的任何职务)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仅限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几种:

  1、终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3年以上10年以下:

  (1)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具备法定减刑条件的,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相应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除上述二种情形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