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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核(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0C040
事项名称: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核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
3、《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农业局受理室
办公地址: 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乘车路线: 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联系电话: 82078433
监督电话: 82078426、82078403、82078443
相关网址: www.bjagri.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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