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忠诚协议 丈夫出轨遭索赔
5月8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人李某违反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双方离婚,李某支付魏某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了处理。
据悉,李某和魏某于2005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则前往广东东莞打工,2006年魏某怀孕,双方决定魏某回到老家安心待产。魏某见李某平时与别的女子有密切往来,经常深夜上网聊天,便听从魏某母亲的建议,要与李某签订忠诚协议,李某便也答应了。魏某和李某在一名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忠诚协议,双方约定,如李某有婚外情、包二奶等情况,李某应支付魏某30万元的精神赔偿费。2009年魏某发现李某在外与别的女子同居,欲起诉离婚,后因李某保证不再犯没有离成。2011年魏某再次发现李某并未与别的女子断绝关系,仍然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了达2年之久。魏某以李某违反忠诚协议为由,把其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20万元,并要求依照协议索要精神损失费3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忠诚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合法有效的,但部分内容需调整,要求李某支付3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超出了李某的经济能力,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顺涛律师:北京市婚姻家庭首席律师,执业期间曾办理上百起离婚纠纷案件,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转移财产、婚外情的举证质证具有丰富经验,李顺涛律师对快速办理离婚案件及涉港澳台离婚案件具有独到见解,并在司法实践中做出多起典型案例。李顺涛律师提醒: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一为解除婚姻关系;二为财产分割;三为子女抚养;在每个案子中,每个方面均有当事人自己的期待值,为了使当事人的期待值能够达最大化,请重视离婚相关证据的保留。离婚与结婚一样,均是人生中的较为重要的里程碑,为了彼此建立起来的感情、家庭、子女及事业能够更好的发展,希望当事人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