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正当理由?
发布日期:2012-05-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答:从各国反垄断法律制度及执法实践,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一般都采取合理分析原则。具体讲,一种行为从行为表现上看,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行为的形式要件,但不能简单地认定其属违法行为,是否构成违法,需要作合理分析。我国《反垄断法》也不例外。《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六种具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前都有“不公平”、“没有正当理由”等条件的限定。这说明,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需要运用合理原则,结合具体案情及客观的市场条件综合分析。
考虑到市场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与多变性,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特殊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对认定正当理由需要考虑的因素予以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正当理由的认定分析,除需要考虑经营者是否是基于自身正常经营活动及正常效益而采取的行为外,还需要充分考虑有关行为对经济运行效率、社会公共利益及经济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