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办理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和受托经营管理中外合营企业-承包经营许可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者主体资格、项目内容及有关法律文件符合审批依据中所列各项法规规定。
2、符合《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
(一)材料提交
1、合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申请报告;
2、合营企业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
3、经合营企业董事会批准的,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
4、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5、承包经营合同;
6、原合营企业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7、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合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
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批复文件,告知申办人领取。(条件具备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2、对不予批准件,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3、乘车路线:乘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车路南
4、咨询电话:85163182
5、监督电话:65248759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7、网址://www.bjmb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