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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诉记忆技巧之不公开审理
发布日期:2012-05-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刑诉法》152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记忆点:国家秘密个人私,一律一般提商秘
提商秘——必须主动提出,法院没有职权主动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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