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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医院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2-05-07    作者:蒋艳超律师

特约医院合作协议
 甲方:     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一、为促进商务服务的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二、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成为     系统的特约医院。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始至终)。
  
  三、甲方责任:
  1、积极为乙方发展就医人员。
  2、在"易马系统"公布乙方名称,发布乙方信息。
  3、指定会员在乙方进行保险公司大病保险检查诊断。(暂定)
  4、帮助乙方申请中国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
  5、参照扶贫价格为乙方推荐医疗器械和药品。
  6、协议签署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易马系统"标志。
  7、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对其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四、乙方责任:
  1、为甲方会员提供折扣优惠,优惠项目和折扣率见附表:
  2、为甲方会员建立健康档案。
  3、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健康科普和慈善等公益活动。
  4、乙方在为甲方会员(应出示会员卡)看病检查时,应做好记录
  5、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系统"标志"及其它广告材料。
  6、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五、甲方义务:
  1.在甲方网站上设立乙方网站(或链接);
  2.在甲方"名医名院"栏目中推荐;
  3.在甲方商家名录中突出位置放置乙方信息;
  4.每月为乙方发送健康短信500条;
  5.在"网上医院"频道中开设乙方"门诊室"。
  
  六、乙方的优惠折扣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除药品价格外,其它价格应保持相对稳定;所有变化,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北京     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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