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门面租赁合同
商业门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每年 次性付清房租。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上涨房租。第一年租赁期满后房租可适当按市场价浮动。,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用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